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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3420元

2015年度银川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3420元(个人和单位合计),超过部分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观点地产网讯:7月29日,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国家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区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的最新规定,经核算,规定2015年度银川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3420元(个人和单位合计),超过部分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缴存部分,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缴存部分,这部分是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向住房货币化分配转换的部分。两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后相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按相同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一般缴存最高为工资的12%。

  据悉,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30日也发布公告,将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85%下调至1.6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00%。